在2014年到2016年间,襄阳市将新建、扩建、改造农村安全饮水工程466处,其中集中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52处,小型分散工程314处,用于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三年行动计划的完成。
在资金保障方面,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资金支持。二是市县级财政按照每人15元、50元标准,落实配套资金。三是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县级政府每年应自筹资金解决本行政区内1%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资金不足部分由受益群众“投工投劳”解决。四是积极鼓励和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在建设模式方面,在城市周边地区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在乡镇则建设中心水厂,集中连片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通过统筹城乡水资源,谋划建设大型供水工程,实现规模化供水。
在管护机制上,襄阳市将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农村供水专管机构,出台《农村水厂管理办法》,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保障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
在加强水源保护上,襄阳市将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供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未来,将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禁止堆放、倾倒、填埋工业废物、生活垃圾,禁止修建厕所、畜禽养殖场。在水源补充范围内须植树种草,涵养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