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兴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因农民夜间浇地引发的侵权案件,判决四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36000余元。
去年5月的一个晚上,李某骑着摩托车行至博兴县205国道至纯梁油田的一号公路东西路十字路口附近时,突然闷头撞在路上的输水管道上,导致面部、鼻骨骨折,多处软组织挫裂伤,光医药费就花了18000余元。事故发生时,该路段没有路灯照明,输水管道旁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也无人看管。
经法院调查,该管道是附近某村黎氏四兄弟为浇地铺设在公路上的,白天已有三家浇完了,还有一家晚上使用,但四兄弟均不愿意说明晚上浇地的人是谁。法院认为:黎氏四兄弟未经许可把输水的管道铺在公共道路上,且未设置警示标志,影响了道路的安全通行,应对原告李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原告李某夜间骑车在没有路灯的路段行驶,未保持安全车速、未确保安全行驶,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其自身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法院最终判决黎氏四兄弟共同对原告的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合计36000余元。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服从法院的判决,未提出上诉。
眼下旱情比较严峻,农民在灌溉时,水管占用公路的情况比比皆是。在此,法官提醒各位司机朋友“四避免四注意”:一是尽力避免走乡村公路,注意多走干道;二是尽力避免夜间赶路,注意观察路面;三是尽力避免高速驾驶,注意减速慢行;四是尽力避免疲劳驾驶,注意行车安全。同时,也提醒农民朋友,未经许可占用公共道路铺设水管浇地是违法行为,假如一定要占用道路,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否则一旦伤及无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谓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