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上海市建设管理委发布近日出台的《上海市管线检查井盖管理和应急处置试行办法》。至此,上海道路管线检查井盖的日常管理和托底处置有了有了“尚方宝剑”,“马路陷阱”有望被消除。
据悉,新出台的试行办法明确了检查井盖权属单位管理维护与相关管理部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厘清了托底管理的范围。其中,管线产权单位作为检查井盖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各自检查井盖的维护管理。如发现缺失、损坏的检查井盖,管线产权单位未能在“市区2小时、郊区4小时”的时限内进行妥善处置,为确保安全,道路上的井盖由道路管理部门可以决定实施代履行,道路管理机构采用管线产权单位提供的符合要求的备用井盖代为补装或更换。
据介绍,目前上海中心城区道路检查井盖存量整治项目已启动,全市计划通过3年时间,整治中心城区存量老旧井盖3万余个,逐步以改进型防沉降盖板及自调式—防沉降窨井盖框,更换道路存在病害的各类老旧的市政公用管线检查井盖,缓解全市道路井盖“路框差”、“盖框差”问题,并同步整治井盖周边道路下沉、凹坑等病害,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另外,为了便于今后的长效管理,此次整治项目完成后,上海井盖将统一标识权属和编号,即“一盖一编码”,并建立设施档案,以实现方便公众辨识、联动管理系统、提高处置效率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