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所属行业:建筑装饰
所属地区:山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岚山区2015年度新增农田水利重点县管材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日照市岚山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是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岚山区2015年度新增农田水利重点县管材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HYHARZ2015-0062
2.3工程地点:岚山区
2.4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为不同管径的球墨铸铁管材采购;
第二标段为不同管径的PE管材采购。
2.5招标范围:岚山区2015年度新增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区位于岚山区的碑廓镇,项目区东至二朱曹村西生产路,凤凰庄西侧沥青路,南至张家岭水库,北至绣针河,涉及二朱曹、三朱曹、张家岭、凤凰庄、岳家村和郁家村共6个村庄,人口5608人,共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8万亩,其中低压管道灌溉0.64万亩,微喷带灌溉0.16万亩,本项目为岚山区2015年度新增农田水利重点县管材采购项目,涉及不同管径球墨铸铁、PE管材采购(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生产能力的管材管件的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产品符合国标,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必须取得《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近五年内有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管径业绩、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提供焊接设备、现场安装指导、调试以及质量保修期服务,由生产厂家自行生产产品投标,不允许代理商进行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电话:0633-3011729)
3.3本次招标先评审监理项目,再评审施工项目,最后评审管材采购项目,如施工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能成为施工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管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与施工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能成为管材采购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可报名参加上述所有标段,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可中一个标段(当投标人两个标段排名均为第一时,按标段顺序中标)。
4.投标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5年09月01日上午8:30时至2015年09月09日下午17:30时 ,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壹套(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并装订成册)到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的近半年内投保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签);
4.2营业执照原件、《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原件。
4.3投标人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格式见附件)原件。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6.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图纸费另计),售后不退。
6.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招标文件规定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日照市岚山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处
联系人:宋玉娟
电 话:0633-261834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吉鹏 侯艳玲
联系电话:0633-8788369 8165369(传真)
附件
查询行贿犯罪申请书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
XXX公司因XXX工程 项目所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你院查询 XXXX 公司,法人XX,项目授权委托人XX 在 20XX年 X 月X日至 20XX年 X月 X日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公司
二〇XX年X月X日
关键词: 管材 , 球墨铸铁管 , PE管